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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拟定学校科研发展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拟定学校科研管理的规章制度,并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三、负责拟定科研资源的配置方案,并组织实施。
四、负责学校科研计划的编制和管理,组织协调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、检查和验收;审核、划拨科研项目经费;审查、签订科技合同。
五、负责学校科技成果、专利和动植物品种的管理,组织科技成果鉴定评奖和专利、新品种保护代理。负责科技成果、专利和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保护。
六、负责科研基地平台建设和管理,指导学院做好科研后备人才培养和重点学科的科研支撑工作。
七、负责科研用动植物品种和研究材料交换、科技情报交流、科研信息收集报道、科研信息咨询等工作;做好科研统计工作。
八、负责各类科技性学会、协会和研究会的日常管理;组织全校性跨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;做好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组织工作。
九、负责处理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。负责认证和审批校内新设科研机构。
十、负责学校各类学术期刊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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